关于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新药资料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各药品配送商业及生产企业:

根据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期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研究遴选新药入院工作,现开始新药资料申报接收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药资料申报范围

1、进入国家保目录药品,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可查询,绿区品种优先

2、国家基本药物、国家谈判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优先。

3、同一申报单位申不超过5个品规(国家谈判品种不受限制),超额申报视为无效。

二、各申报单位请按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资料,按照附件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送报。申报资料不按要求备报,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三、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3年3月17日到2023年3月21日下午16点;

四、申报资料地点: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二楼临床药学室。

特此通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