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5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九不准”)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医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职工心中,努力在院内营造起学习、宣传的好氛围。各科室要充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珍爱每一位健康需求者,争创优质服务明星”活动,加强我院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和就医环境。

二、加强监督力度,推动活动深入实施。

各科室要养成自我监督意识,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进行整改。医教部、党办、纪检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决杜绝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发生。除此之外,医院将继续强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医德查房和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逐步深化贯彻活动。

三、弘扬新风正气,巩固医院成果。

全面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实质内涵,结合医院“三好一满意”、医德医风、“廉政文化进医院”、“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活动的开展,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件建设,提升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进一步巩固医院发展成果。

 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效果。

医院领导班子对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要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作为科室贯彻执行“九不准”护航责任人,对科内人员一视同仁,一旦发现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