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3-04-23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简介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在医院领导下的、为在本机构内开展与医学试验相关的研究活动而设立的具有独立职能的医学伦理部门,设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并作为一级科室与临床或行政管理部门平级,统一管理机构所有伦理工作。

医院伦理委员会是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其工作以《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赫尔辛基宣言》为指导原则,并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约束的组织。

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医院伦理委员会依法在国家和当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接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医院伦理委员会接受医院伦理办公室和医院主管部门对医院伦理委员会工作质量的定期评估。

组织结构

办公室配备专职伦理工作人员,设有办公室主任、秘书。医院伦理委员会设置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1名,委员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学人士、社会学人士、与医院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外单位的人员等12名。

职责范围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伦理委员会职责是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和健康。主要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非注册类临床研究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临床诊疗技术应用和/体细胞临床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

审查受理

申请者准备幻灯在审查会议中向伦理委员会报告项目情况,由委员提问、申请者答疑,伦理委员会就审查要点对研究项目进行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会议后一周内伦理委员会秘书会将伦理委员会审查决定以书面的方式传达至申请者。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8-86946308(内线:2122)

伦理委员会邮箱:scsdsrmyyllwy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