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猴痘,或许你想了解这些……

发布时间:2023-08-24

8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100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自2022年5月以来,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截至目前,已有113个国家(地区)报告了89000多例猴痘确诊病例,包含152例死亡病例。近期,欧洲、美洲和西太平洋区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寒战、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23年6月和7月猴痘疫情监测情况如下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8月9日发布的2023年7月猴痘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结果显示,疫情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病例均为男性,96.3%病例明确为男男性行为人群。

二是其他接触方式传播风险低。除同性性接触以外的密切接触者均未发生感染。

三是89.2%病例为主动就诊发现,6.5%为密切接触者追踪筛查发现,其他为主动报告和主动筛查等发现。

四是绝大多数病例临床表现典型,主要为发热、疱疹、淋巴结肿大等症状,无重症、死亡病例。


关于猴痘

或许你还想了解……



01

什么是猴痘?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Mpox virus, MPXV)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


02

流行病学特征如何?

传染源

猴痘病毒的宿主尚不明确,目前认为非洲啮齿类动物(非洲松鼠、树松鼠、冈比亚袋鼠、睡鼠等)可能为其自然宿主。传染源包括:①猴痘病例;②感染的啮齿类动物、猴和猿等灵长类动物。


传播途径

猴痘病毒主要经黏膜和破损皮肤侵入人体,主要通过直接接触病例的病变皮肤或黏膜传播,亦可通过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长时间近距离吸入病例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感染动物的呼吸道分泌物、病变渗出物、血液及其它体液,或被感染动物咬伤、抓伤感染传播。


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接种过天花疫苗对猴痘病毒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保护力。


疫情特征

2022年5月以来全球多国暴发的疫情主要在男男性行为人群(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简称MSM,指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的男性)中经性接触传播,大部分病例为青壮年男性。

03

感染猴痘后的临床特征如何?

潜伏期

5-21天,多为6-13天。


传染期

病例出现症状后至皮疹结痂自然脱落并形成新皮肤前具有传染性。

有调查提示一些病例可能在出现症状前1-4天存在传染性。


早期症状

可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和淋巴结肿大等。


皮疹和黏膜疹

通常在热退后出现,有些病例可出现在全身症状之前。皮疹发生常经过斑疹、丘疹、水疱、脓疱、结痂至痂皮脱落几个阶段,不同形态皮疹可同时存在,可伴有明显痒感和疼痛。可累及口腔咽喉黏膜、肛门、生殖器、结膜和角膜等。痂皮脱落后可遗留红斑或色素沉着甚至瘢痕,瘢痕持续时间可长达数年。


病程

猴痘病程约2-4周,免疫力低下患者的病程可能较长。

04

如何预防猴痘?

避免与确诊猴痘病例发生密切接触。


若意外接触,应用肥皂水或使用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


如怀疑自身患有猴痘,应及时主动就诊。


避免接触可能携带猴痘病毒的动物,如啮齿类、灵长类等动物。


避免食用或处理野生野味。



温馨提示:从疫区归国,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主动就医,并告知疫区旅行史。若有接触史和暴露史,可主动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咨询和报备。


参考资料:

1.海关总署公告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259168/index.html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23年6月猴痘监测数据源:

https://www.chinacdc.cn/jkzt/crb/qt/szkb_13037/gwjszl_13092/202307/t20230714_267790.html

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23年7月猴痘监测数据源:

https://www.chinacdc.cn/jkzt/crb/qt/szkb_13037/gwjszl_13092/202308/t20230809_268502.html

4.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方案的通知(国疾控传防发〔2023〕16号):

https://www.chinacdc.cn/jkzt/crb/qt/szkb_13037/jswj/202307/t20230727_268170.html